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各用人單位:
2022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集中征收工作已結束,但截至2024年3月15日經主管稅務機關催報催繳,仍有部分用人單位尚未申報繳納,現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相關事項公告如下:
根據《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》(粵財社〔2017〕51號)第六條“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.5%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,應當繳納保障金。”和第二十七條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,按照《殘疾人就業條例》的規定,由保障金征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,由財政部門予以警告,責令限期繳納;逾期仍不繳納的,除補繳欠繳數額外,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,按日加收5‰的滯納金。”的規定,各單位應及時申報并繳納殘疾就業保障金。
經主管稅務機關發出催報催繳通知后,仍未及時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用人單位(詳見附件),請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。逾期不申報繳納的,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。
特此公告。
聯系人:吳思怡
聯系電話:0752-5593682
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財政國資金融局
2024年4月8日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